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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語正義

內容介紹

《論語正義》的成書原因,就跟焦循注解《孟子》一樣。焦循與友人相約為孟子做注,因而寫成《孟子正義》。而劉寶楠則是與劉文淇等一群好友相互約定,要「各治一經」,劉寶楠選擇了《論語》。也因此有了《論語正義》這本被譽為清代《論語》學經典的著作。 就跟焦循《孟子正義》的成書過程一樣,劉寶楠也是先廣蒐資料,纂為長編,再薈萃而折衷之。巧合的是,焦循沒有來得及完成《孟子正義》,劉寶楠同樣是在《論語正義》完成前病逝。也都是由兒子克紹箕裘完成父志。

現在所見的《論語正義》二十四卷,前十七卷,可確定由劉寶楠完成,而十八卷開始,則由劉寶楠次子劉恭冕撰述。根據劉恭冕在《論語正義‧後敘》的說明,劉寶楠著書的態度是「不分漢、宋,也沒有門戶之見。只期能發揮聖道,證明典禮」,簡單的說,就是要求一個「實事求是」而已。

《論語正義》是以邢昺所疏的何晏《論語集解》一書為底本。而《論語正義》的解經方法,被後人歸納為「吸收歷代注疏成果」、「考訂文字音讀」、「裁斷前人注疏之誤」、「舉百家之書以證經義」、「實事求是不專主一家」、「兼採宋人之長義」、「重禮制名物之考證」、「吸收當代人的思想」等八項。

至於劉寶楠著書的目的,則在經世濟民。《論語正義》中標舉了「仁」、「禮」、「孝」的重要。強調人必須實踐具於人性中的善端,也就是「仁」,而此實踐的過程即是「行仁」、「為仁」。「禮」便是行仁的過程中, 最重要的原則與規範。合乎「中庸」即為「禮」。《論語正義》中,不僅強調個人修身必須朝中庸的方向努力, 更特別的是, 他強調君子治民也必須以中庸為原則。

行孝的過程,則被視為「仁」的實踐。簡言之,「孝」是「仁」的具體實踐,而「禮」則是實踐的過程中,必須謹守的規範與原則。

若一個人,能夠確實的「成己成物」,則表示他已將「人性」上接於「天道」。《論語正義》引入《易傳》中的天道觀,進而說明天道亨通、運行不已的觀點。又進而引入《中庸》「成己成物」的概念,說明天道成己成物,生化萬物,運行不已的亨通之象。藉此強調,每一個人應該效法天道,也要以成己成物為終生職志與目標。而人之所以能夠效法天道,力求「成己成物」的根據, 即在於人性中的善端─「仁」。

因此,《論語正義》將孝悌之道視為為政的基礎。由孝出發,進而治國、平天下,層層遞進,便是成己成物的終極實踐。《論語正義》一書中,在成己成物的理論架構之下,透顯出經世致用的理念,而這也是劉寶楠疏解《論語》的最終用心。

撰稿人:李慈恩

作者簡介

劉寶楠,字楚楨,別號念樓,江蘇寶應人,生於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卒於咸豐五年(1855),享年六十五歲,是寶應劉氏一家中有名的學者。
  劉寶楠的父親劉履徇,是乾隆五十一年的舉人,和有名的大儒劉台拱是堂兄弟,不幸於劉寶楠五歲時去世,因此,由於父親去世後,家道中落,膏油不繼,其母仍親自教導,期望他在學術上能有所成,曾告訴劉寶楠:「吾日旰不得食,不以為飢;歲暮不得衣,不以為寒,汝曹勤讀書,我雖苦不怨。」等到年紀稍長,則和兄長劉寶樹互相切磋討論,並且問學於精於漢學的台拱。在他為諸生時,與儀徵劉文淇齊名,時人稱作「揚州二劉」,不過,他的仕宦經歷比劉文淇來得幸運許多,劉文淇多年屢試不第,最後放棄利祿之途,專心於著述及校勘書籍。
  而劉寶楠雖也多次落榜,所幸仍於道光二十年中式,成為進士,歷任文安、元氏、三河等縣的知縣,皆有政聲。在文安縣任內時,由於此地較為低窪,隄堰不修,每遇到秋水大漲的時候常有水患,人民深受其苦。劉寶楠因此嚴格監督旗屯與民眾共同修築隄防,使得往後人民不再飽受水患之苦。又,在他於元氏縣內時,剛好遇到大旱,縣境西北發生蝗害,民不聊生,劉寶楠親自禱於蜡祠(祭祀農神的祠堂),並且購置補蟲之器,蝗蟲相爭投於阬井,或是直接死於農作物上,蝗害於是平息,是歲農作大豐收,這個是較具有傳奇色彩的記載。在他任三河知縣時,東省有兵過境,依照往例,人民必須提供兵車,劉寶楠認為此舉擾民,且兵眾多,更是加重人民的負擔,因此,他主張雇車以應差事,人民得以不受其擾。史書稱他為官十六年,衣著樸素如故,為官清廉,勤政愛民,為鄉里所稱頌。
  劉寶楠為學,初治《毛詩》與鄭玄之《禮》學,他在為學的過程中,則受到劉台拱的影響甚深,劉台拱治經範圍甚廣,並且精研考據,不輕易虛言臆說,他解經專主訓詁,主張漢學。在劉台拱的影響下,劉寶楠對於考證極為專精,尤其在對於禮樂制度的嫻熟程度,更是得力於劉台拱的影響。劉寶楠的治學範圍亦甚廣泛,舉凡金石、輿地、百家等,皆有所涉獵。道光八年秋,劉寶楠尚為諸生,曾經和劉文淇、梅植之、包慎言、柳興恩、陳立等人相約重新注解經典,而劉寶楠則分配到《論語》一書。當時的學者會想新注經典,必定是因為舊注並不符合他們的學術理念,劉寶楠注解《論語正義》,也是因為不滿邢昺、皇侃的注疏。
  因此,他仿焦循《孟子正義》的體例,先作長編,蒐羅漢儒的舊說,兼取自宋以來說經之長義,薈萃而折衷之,命名為《論語正義》。根據《清史列傳》的記載,劉寶楠在〈八佾〉、〈鄉黨〉兩章中,敘及禮樂制度的考證極為詳確,也由於他在考證上取得了極佳的成績,使得此書在清代新注經典中,被視為一本出色的著作。除了考證之外,劉寶楠在疏解書中關於仁、性、天、道等義理思想時,也反映出乾嘉時期義理之學的特色,像是戴震解釋天道與性、命諸說、阮元論「仁」、淩廷堪的「以禮代理」之說等等,書中皆有論及。可惜的是,劉寶楠因為官事繁忙,而大大拖累了他著書的進度,只寫到十四卷就停筆,與世長辭,臨終前囑咐其子劉恭冕續成,因此,〈衛靈公〉以下諸篇,皆是出自恭冕之手,並於同治五年付梓刊行。
  著作除了《論語正義》外,尚有《釋穀》四卷,於豆、麥、麻三種多有補正程瑤田《九穀考》之說,《漢石例》六卷,於碑志體例考證詳博,《寶應圖經》六卷、《勝朝殉揚錄》三卷,《文安隄工錄》六卷、《愈愚錄》六卷、《念樓集》八卷、《外集》二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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