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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問

內容介紹

《大學問》是王守仁(字伯安,學者稱為陽明先生,1472-1528)的門人所錄,體例為問答體,內容表現了陽明對《大學》的理解。《大學》本來是《禮記》其中一篇,到宋代漸漸受到學者的重視,南宋時朱熹將《中庸》、《大學》從《禮記》中抽出,與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合為《四書》,並繼承了二程認為《大學》文理不暢,應有錯簡的意見,重新整編《大學》(所謂「改本」),劃分出起首為經一章,之後有傳十章,傳是對經的註解說明。朱子又以為經文中的「格物」、「致知」二條目,沒有相對應解說的傳文,認定此處有所闕漏,故補上一段傳文,即是其「格致補傳」。而陽明並不同意朱子對「格物」、「致知」的理解,也認為原有的《大學》(所謂古本)文義圓足通暢,無須改動增補,於正德十三年(西元1518年)錄刻古本《大學》,並作〈大學古本序〉表達此意。

據〈陽明先生文錄續編〉與〈年譜〉所說,嘉靖四十五年(西元1566年),錢德洪(本名寬,字德洪,後以字行世,改字洪甫,號緒山,1496-1574)蒐得陽明〈大學問〉、〈五經臆說〉及序、記、書、疏等,編成《文錄續編》,由嘉興知府徐必進刊行。《文錄續編》置《大學問》於首篇,篇末有德洪的尾跋,記述《大學問》的來由說:

《大學問》者,師門之教典也。學者初及門,必先以此意授……門人有請錄成書者。曰:「此須諸君口口相傳,若筆之於書,使人作一文字看過,無益矣。」嘉靖丁亥八月,師起征思、田,將發,門人復請。師許之。

可見陽明對初入門下的學者,都先講明自己對《大學》義理的理解,並且一直維持口授的方式;直到嘉靖六年(西元1527年),陽明出發征討廣西思、田之亂前,才同意門人紀錄成文字。

《大學問》中,陽明以其良知學來說明《大學》「明明德」、「親民」、「止於至善」與「格物」、「致知」、「誠意」、「正心」、「修身」、「齊家」、「治國」、「平天下」的道理。例如他說:

大人者,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也。……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也,非意之也,其心之仁本若是。……是其一體之仁也,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;是乃根於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,是故謂之明德。……為大人之學者,亦惟去其私欲之蔽,以自明其明德,復其天地萬物一體之本然而已耳,非能於本體之外而有所增益之也。

明明德者,立其天地萬物一體之體也。親民者,達其天地萬物一體之用也。故明明德必在於親民,而親民乃所以明明德也。……君臣也、夫婦也、朋友也,以至於山川鬼神、鳥獸草木也,莫不實有以親之,以達吾一體之仁,然後吾之明德始無不明,而真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矣。

至善者,明德親民之極則也。天命之性,粹然至善,其靈昭不昧者,此其至善之發見,是乃明德之本體,而即所謂良知者也。……止至善之於明德親民也,猶之規矩之於方圓也……明明德、親民而不止於至善,亡其本矣。

陽明認為所謂成德的大人,是能以自己與天地萬物為一體,與天地萬物感通不隔;而大人能與物一體不分,是出於人本來固有的仁心。這仁心人人本有,自然光明而不昏昧,所以稱為「明德」。小人之所以無法表現出萬物一體,並非他沒有仁心,而是仁心被私欲蒙蔽了。因此,「明明德」,就是要去除自己私欲的蒙蔽,讓仁心恢復原本的感通靈明。而所謂「親民」,是「明德」光明不昧的作用與實踐,仁心廣大光明的徹底完成,就要將親愛不隔推擴到各種人倫關係乃至天地萬物,才真正完成一體之仁。所謂「至善」,則是「明德」、「親民」的最高準則,亦是「明德」的根本,就是「良知」。如果不能依止於良知至善,只知光大明德,容易流於空寂不實,徒知親愛百姓萬物,容易陷溺於個人偏私,都會失去根本。因此陽明是以至善的良知,作為明德、親民的根據和規準。

又如陽明解「致知」、「格物」說:

致知云者,非若後儒所謂充廣其知識之謂也,致吾心之良知焉耳。良知者,孟子所謂「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」者也。是非之心,不待慮而知,不待學而能,是故謂之良知。是乃天命之性,吾心之本體自然靈昭明覺者也。物者,事也。凡意之所發,必有其事,意所在之事謂之物。格者,正也。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之謂也。正其不正者,去惡之謂也。歸於正者,為善之謂也。夫是之謂格。

陽明反對朱子把「致知」、「格物」解為推致吾心之知,去向外窮知萬物之理;而是反回到自身,自覺到人本有良知,人的本心良知不是從外在事物中拿來的,而是本來固有、自然靈明的。因此所謂「格物」,便是使良知照察自己意念所在的任何事物上,使不正的歸於正,這就是為善去惡,就是「格物」。

由以上所說可知,陽明對《大學》的理解,可以總歸在「致良知」的工夫底下,也可以說,陽明是以他的良知學來體會《大學》義理,從而在朱子的理解之外別開一路。

如果想進一步完整閱讀原文,可以參考收在吳光、錢明、董平、姚延福四位先生編校《王陽明全集》下冊的《大學問》,以及古清美先生譯註的《大學問今註今譯》。

撰稿人:余姒倩

作者簡介

王守仁,字伯安,浙江餘姚人,曾在陽明洞築室隱居,故學者稱為陽明先生。父親王華是明憲宗時進士,官至南京吏部尚書。陽明生於明憲宗成化八年(西元1472年),卒於明世宗嘉靖七年(西元1528年),諡號文成,是一位集道德學術與事業武功於一身的大儒。他在內聖學上歷經曲折磨難而提出亙古不朽的「致良知」學,並且認為致良知要真切,必得「事上磨練」,因此,陽明的事功也可視為他篤誠實踐良知學的表現。
  陽明從小就表現出才思敏捷與性情豪邁的一面,據《年譜》記載,陽明少年時便質疑私塾老師以讀書登第為第一等事,認為讀書學聖賢才稱得上第一等事;又曾出遊長城山海、居庸、嘉裕三關,飽覽塞外壯闊風光,由此興起經世濟眾之志。不過,雖然陽明這時萌發出學為聖賢、經世濟民的志願,但對於聖賢之所以為聖賢的核心精神,恐怕是還未能明白的。爾後,陽明遭遇了摸索、挫折與磨難,才真正走入儒家聖學之門,這一番經歷儘管曲折,但見出陽明面對生命意義的探索,是如何真誠不懈。
  陽明十八歲時謁見了當時朱子學大家婁諒(字克貞,號一齋,為吳康齋弟子,1422-1491),很受婁諒所說「聖人必可學而至」的啟發;二十一歲時讀遍朱子的著作,看到其中說到「格物」有「眾物表裡精粗,一草一木,皆涵至理。」的句子,因就近有竹,便取竹格之,對著竹子沈思其中的至理,結果不但一無所得,還因此病了。陽明受此挫折,認為成聖之路不是人人有分可走的,便隨俗去從事文章技藝。到二十七歲時,陽明雖然在詩賦上頗有所得,但認為文章技藝畢竟無法通向至道,並非他的志向所在,此時讀到朱子說:「居敬持志,為讀書之本,循序致精,為讀書之法。」反省到以前讀得雖多,卻沒有循序漸進而日益精微,於是順著這個要領,讀書思考得就比較深入通貫了。儘管如此,陽明仍覺所得之理與自己的心終究無法相合,在沈鬱中更加感嘆聖賢之事於自己無分,便再次捨離朱子之學,轉向仙釋養生之學。到三十一歲時,陽明已潛心於養生仙佛之學,隱居日久,本想出離塵世,但因心中掛念父親與祖母,無法下定決心;一段時日之後,忽然領悟到,人之愛親乃出於內在本性,是無法斷滅的,便不再從事仙佛之學。這一點愛親之心,可視為陽明學問之隱隱萌芽。由此,陽明開始提倡身心之學,要人立志成聖,並在三十四歲時與湛若水(字元明,號甘泉,1466-1560)一見定交,共同以倡明聖學為志業;不過,「物理吾心,終判為二」問題的透徹解決,卻是在遭逢一場重大的危難中方才曙光乍現,自此他的成德之學真正發露而漸次全幅展開。
  正德元年(西元1506年)明武宗繼位,宦官劉瑾弄權專擅,陷害忠良,陽明上疏營救南京科道官戴銑、薄彥徽等人,亦下詔獄,並被貶謫為貴州龍場驛驛丞。龍場在貴州西北方,地勢險峻、荊棘遍布,蟲蛇出沒,到處皆瘴癘之氣,和當地人語言不通,只能以土木搭建陋室居住,隨從也都病了。在這麼惡劣艱困的處境中,陽明日夜默坐澄淨內心,自問:「聖人若在這種處境,還能有的道是什麼?」一日夜半時分,忽然領悟到:「格物致知」的要旨在於「聖人之道,吾性自足」!以前往外在事物中求理,是本末倒置。這是陽明道德學術大轉關,從向外求理的路子,逆轉為向內自覺自己的良知本來具足,不需外求,本心良知便是至理。龍場一悟,陽明自此開啟了他成聖之學的大門。
  黃宗羲(字太沖,號梨洲,1610-1696)的《明儒學案》提出陽明學成之後有三變,這並不是說陽明悟「格物致知」之後,在成聖之學上還有異質的轉變,而是在教人成德成聖的修養工夫上,有一逐步成熟的發展。首先,以「默坐澄心」為工夫,所謂「默坐澄心」,應指靜坐克己的工夫。正德五年(西元1510年),陽明三十九歲時,教門人靜坐。靜坐的目的是與紛雜之事物隔離,使平日散亂於外的心收斂回到自身,在此默證本有的道德之性。不過靜坐僅是一入手的暫時工夫,只是要人不被紛雜的人欲思慮困擾,使心專主靜定,但不能流於枯槁死寂。所以這裡要有進一步的克己去私工夫,不管寧靜不寧靜,念念去私欲、存天理。所以默坐澄心可以說是一對治毛病的工夫:既治外物紛雜,也對治人欲之私。工夫特色在於往內收斂,強調去私欲、存天理。其次,專提「致良知」。正德十六年(西元1521年),時陽明五十歲,初次拈出「良知」二字,以為良知一點破,則本體全幅洞見,可說是「學問頭腦」,並且良知人人具有,只怕不能當下肯認。而致良知工夫,無論動或靜、有事無事,總是依著本心良知之發用便是。並且,本心良知的呈現,也涵著知行合一的意義。良知之知,不是知識的認知,良知真切朗現,必定涵著篤實的道德實踐;道德行動無不精當,也必定涵著良知的鑒察。因此,知與行不可分先後。陽明整個學問核心便在「致良知」,梨洲認為陽明五十一歲以後工夫日益精熟,「時時知是知非,時時無是無非」,可說是第三變。時時知是知非,表示良知無不清明省察;時時無是無非,此時良知不落在相對的是非之中,純是良知自己之自然湧現流行,故「開口即得本心」,這可說是揭示出致良知工夫到最圓熟可有的境界。
  陽明不只在道德學問上開拓出一成聖之教,他也有豐碩的事功。在劉謹伏諸之後,陽明升任江西廬陵知縣,七個月內便治理得宜;正德十一年(西元1516年)官至都察院左僉都御史,巡撫南、贛、汀、漳等地,至正德十三年(西元1518年)全數平定了南贛寇匪,並且在當地施行禮義教化。正德十四年(西元1519年),寧王朱宸濠謀反,陽明起兵平亂,並擒獲宸濠。嘉靖六年,陽明奉命征討廣西思恩、田州亂事,平定思、田之亂後,又平八寨、斷藤峽之亂,可謂事功彪炳。
  綜觀陽明一生學術,從青年的多方尋索至專志於儒家成聖之學,自此至晚年,又有不同發明,多所轉折發展;晚歲十餘年,在兵務繁忙中,仍然講學不已,且體會越加深刻,學術規模亦越趨精熟,見出陽明致力於聖學如此。梨洲稱陽明學為「心學」,認為他扭轉了明初以來宗主朱學,即以心向外窮格事事物物之理,使心合理的路子,直接指出此心良知即是天理,不假外求,只要反身自覺即得,於是「人人有個作聖之路」。良知是成聖的內在根據,並且此根據普遍具在,如此一來,人人成聖的努力便有根源、有動力。陽明臨終之時,門人問遺言,他微笑說:「此心光明,亦復何言?」真可見到心學修養之灑落境界;而其所發明的心學亦開枝散葉,黃宗羲《明儒學案》的《姚江學案》以陽明為首,其下分列浙中、江右、楚中、北方、粵閩等五家學案,可見王學之盛。陽明歿後,隆慶六年(西元1572年),御史新建謝廷傑將已刊行的陽明語錄、著作及後人所作年譜、傳、序等,合刊為《王文成全書》,傳世於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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