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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對大自然的倫理思

將「和」的範圍推擴到萬物,便是當代很重視的環境倫理議題。即人與自然到底是什麼關係?人對自然是否有道德責任呢?人當如何對待它們呢?

儒家講仁愛是有遠近、親疏之別的,不是墨家無等差的兼愛。所以是從家庭推到社會,再推到萬物。就此而言,儒家的環境倫理觀可以說是人類優先主義。當人與動物都受傷的時候,儒家強調一定要先救人,再救動物。所以當馬廄失火,孔子是先問人是否受傷了,而不問馬。這不表示儒家不愛動物,只是優先順序不同而已矣。

對於大自然,儒家強調的是「環境永續」。所以孟子說,捕魚的漁網的洞不能太小,否則大小魚都捕光了,將來就沒有魚了;同時,捕魚也要看季節,若是產卵期,也不可以捕魚。否則連待產的母魚都抓來吃,將來哪來的魚呢?到森林捕獵都要看時間的,不是想打獵就打獵,亦是依據這個「環境永續」的概念。

另外儒家倫理必須面對一個問題,就是既然要愛物,為何又要吃動物呢?這不是與儒家的倫理觀有衝突嗎?孟子說:「見其生,不忍見其死;聞其聲,不忍食其肉。」動物是有感覺痛苦的能力,而人是有怵惕惻隱之心的,當人看到動物的哀嚎聲,人當會興起不忍之心,不忍心看它死,不忍吃它的肉。最有名的例子,就是齊宣王看到一隻要祭祀用的牛在發抖,產生不忍之心,而放了這隻牛。由此可見,人是有愛物的能力的。

然問題是,當人沒有直接看見牠被殺死,沒有聽到他被殺時的慘叫聲音,人是照樣吃動物的,此又如何解釋呢?儒家的倫理觀是以人類為優先,之所以優先不在於人有足夠的智慧能發明東西來捕捉、獵殺動物,而是在於人有異於禽獸的「良知本心」,此「良知本心」可以提升人的生存價值到「生命」的層次,能盡己、盡人、盡物之性,最後可以補天地之憾,參與、贊助天地生養萬物的工作。所以人殺害動物以求生存,必須在「環境永續」的前提下,為參贊天地之化育、萬物生生不息之前提下,而不得不忍心殺之、食之。我想儒家是在這個大前提下殺食動物,其終極目的還是在於讓天下萬物皆能充盡的發揮自己的本性,而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,當以「萬物一體」為理想,讓人與大自然能共生共榮,和諧共存。

撰稿人:謝居憲,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後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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