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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語筆解

內容介紹

《論語筆解》由韓愈、李ㄠˊ﹔ao共同撰成。唐時著名儒學者,文學、思想家的韓愈(768-824),字退之,唐代河南河陽(今河南孟縣西)人,世稱韓昌黎。他自幼好學,窮究經、傳、史記、百家之說,沉潛訓義、句讀之間,奮發文章,崇尚古文,尊奉儒學,提出儒家道統說,並異於當代學者,高舉孟子應有之地位,同時主張排佛抑道;這些新的思想內容,多為後世理學家吸收並加以闡發。而做為唐代文學、思想家的李翱(774-836),字習之,唐代隴西成紀(今甘肅秦安東)人,他一生崇儒排佛,不同於當時學者,高舉〈中庸〉、《易傳》為理論根據,試圖構建儒家心性理論;其〈復性書〉即開宋儒談心論性的先河之作。李翱曾從韓愈學古文,協助推進古文運動,兩人亦師亦友。理念相近,故共同撰成《論語筆解》二卷,在《論語》學史上,亦成疑注改經的代表作之一。

在唐當代,與《論語筆解》同行於世的,本還有韓愈的《論語注》。據學者研究,考慮韓愈曾四次任職國子監(唐德宗貞元十七年[801],唐憲宗元和元年[805]、七年[812]、十五年[820]),因此,《論語注》極有可能是韓愈所撰寫的上課講稿。而且,李翱也因為曾任職於國子監,師徒二人必定曾經對於《論語》相關問題「間相討論」、「交相辨明」,並手書論議之筆記,附於其間。當時可能由門人弟子傳抄,而流傳於世。事實上,後來韓愈弟子李漢編《韓昌黎全集》時,未收《論語注》,便可見得該書未成定稿;但傳抄的流傳,確實存在。北宋天聖進士宋咸,與為今本《筆解》作序的許勃,屬同時代之人,他便曾經見到過《論語注》與《筆解》二書;宋咸對此二書評價雖然不高,但對文本存在的真實性,未有懷疑。只是,可能由於《筆解》所選條目,多為糾繩漢儒、疑經改注之說,與宋代當時學風相近,故《論語注》遂日漸散佚,獨傳《筆解》。

今可見之《論語筆解》二卷,共分廿部份,以「學而」為首,「堯曰」為末,每一部分又分別有一至九個不等的討論筆記。每條筆記都是自《論語》中截摘一句話至一段話,作為討論對象,分別以「韓曰」、「李曰」區別二人所言。因為在韓愈、李翱看來,佛、道二家所以能夠風行魏、晉,不至凋敝,能與儒學相互抗衡,皆是因為漢、魏儒者拘守章句,未能深究《論語》等儒家經典中的微言大義,而使孔、孟精髓,喪失殆盡。故在《筆解》中,二人不以傳統「疏不破注」的概念思考,大膽指出前儒在《論語》詮解內,字詞訓詁、文意解讀、穿鑿附會……等方面的缺失。然而,就是因為韓愈、李翱如此主張,需跨越漢儒,直承孔、孟,直接研究經文本義的概念,他們不惜改易或刪除經文、顛倒經文之次序的舉動,不免為人所批評,並以他們有「師心自用,標新立異」的嫌疑。當然,改易經文之處,並非全為獨創。或襲用前人,或前人已起疑竇者,二人僅推波助瀾而已。由此,若完全否定韓、李二人的作法,顯然有失公允。此外,其對《論語》文字的改動,多為宋儒伊川學者流等,認同並承襲、沿用。

韓愈、李翱二人身處儒學衰微之際,故以重振儒學為宗,以使聖人之道復現於當世為己任。而當時儒家若想要復興,關鍵就在於「復性」。在實際操作上,包含了兩大方向:一是由古文運動引所謂對「道」的關注,二是伴隨著對「原性」、「復性」的返求。韓愈認為:在「言語」之上的「德行」,只能通過忘言和默識的方法才能夠到達。而李翱在韓愈的基礎上繼續邁進,在閱讀《論語》時,採取「以心通」而非「以事解」的方法;而這,也深刻地影響了宋初理學的學術走向。

於是,我們若從《論語》學史的發展角度看,《論語筆解》作為一家之言,對儒家經典的研究,由章句訓詁,轉向義理闡釋,在將漢學系統,導向至宋學系統的過程中,其所起到的轉折作用,實不得不肯定其重要性之存在。

撰稿人:陳讚華

作者簡介

唐代著名思想家李ㄠˊ﹔ao(774-836),字習之,隴西成紀(今甘肅秦安東)人。根據《新唐書》記載,這出生於隴西的名門望族的學問家,也是「後魏尚書左僕射」李沖的十世孫。家世小有名氣,但依舊刻苦學習,勤勉於儒學,文章崇尚氣質。唐德宗貞元九年(793)參加州府級的鄉貢考試,成為鄉貢舉人。九月時入長安,以文章面謁政壇名士梁肅,受到賞識。但是,時運不濟,次年進士不第。此後,除每年參加進士考試,同時也四處遊歷,廣結朋友,不乏對其後來人生有巨大助益者。貞元十二年(796),為得薦進,李翱呈獻文章於右司郎中楊於陵,楊對其讚賞有加;李翱〈謝楊郎中書〉文,即作於此時。
      唐貞元十四年(798),李翱中進士。他與名滿天下的韓愈相交為友,亦從之學習古文,更於貞元十六年(800)四月,至徐州迎娶時年十五的韓愈姪女為妻,因此,這二人關係多重交疊,後世也因此多以「韓、李」並稱。李翱在登進士第後,曾歷任校書郎、京兆府司錄參軍、國子博士、史館修撰、廬州刺史、諫議大夫知制誥、中書舍人、戶部侍郎、檢校戶部尚書、桂管湖南觀察使、山南東道節度使……等職。後於唐文宗開成元年(836),卒於自戶部侍郎轉任至襄州刺史、山南東道節度使的路途上。李翱文章渾厚,備受推崇,故諡號以「文」稱,是為「李文公」。李翱有詩文,曾書《來南錄》,文風平易易讀,也是中國出現年代極早的日記體文章。今可見其流傳下的十八卷《李文公集》。
      李翱的性格嚴正剛直、急切熱誠。曾聽韓愈說到有關年僅七歲的高愍女,受迫於逆賊,而不願捨家人獨活的事蹟,遂作〈高愍女碑〉;除此外,亦寫過〈楊烈婦傳〉一文。再者,於貞元十九年(803)至貞元二十一年(805)末期間,舉家遷居洛陽旌善,在河南尹韋夏卿幕下任戶曹參軍。任內,李翱因為堅持依照「黃卷」所書的儀式,來行糾舉六曹的方法,與司錄參軍林某發生了激烈的爭執。雖然長官韋夏卿傾向於維護李翱的立場,但因為受到林某的「盛詞相謗」,以及韋夏卿即將離任等等原因,李翱遂決定辭職離開。但在之後,接續韋夏卿職務的河南尹王紹,又召來李翱擔任幕僚,李翱即作〈勸河南尹復故事書〉呈於王紹,堅持他自己「黃卷故事」的作法。最後,才答應成為王紹的幕僚。而在多年之後(大和八年,834),李翱為潭州刺史、湖南觀察使時,竟遇已故長官──蘇州刺史韋夏卿──之女,不忍見其淪落為拓枝舞妓,遂替她贖身,並擇士而嫁。這事為當時從侍的殷堯藩與尚書郎舒元輿稱誦歌詠,一時間亦傳為佳話。在這之中,除李翱剛烈耿直的個性可見一斑外,亦得見其於剛急性格外,也是一熱情念舊、富懷濃厚人情味之人。
      另外,唐元和十四年時(819),李翱仍在朝擔任國子博士兼史館修撰,元月,韓愈因諫迎佛骨事,被貶為潮州刺史,李翱便作〈論事於宰相書〉,呈宰相崔群,責備其未盡勸諫皇帝之責。又另作〈百官行狀奏〉,希望寫作行狀的人,在給立諡號之時,應視其行狀是否真實,不可粉飾、虛誇。因此一文,憲宗准其所奏,李翱也因此受命為考功員外郎。李翱性格雖常失之不夠圓滑,卻往往因此落實成不畏權貴、勇於建言之狀,以蒼生百姓為終極關懷對象的政治行動。當然,這樣的性格張力,也顯照在其思想成就之上。
      德宗貞元十八年(802)時,李翱完成了足以堪稱其思想的代表之作──〈復性書〉。他在儒學方面最大的貢獻,便是試圖重建儒家學說的心性理論。〈復性書〉為宋代理學家談心性之道,開了條先河。李翱在這之中,以《周易》、〈中庸〉、〈大學〉、《孟子》為立論之根據,提出了「性善情惡」與「去情復性」的說法,並舉「開誠明,致中和」為終極意義。從「去情復性」作為旨歸始言,以「弗慮弗思」、「齋戒其心」、「寂然不動」、「誠明」等步驟為達到復性的方法,以「虛明變化」、「感而遂通天下」、「與天地參」為用,認為渾渾噩噩地放縱、認自己性情被蒙蔽,是件極為可悲之事。所以,在李翱的論說裡,可見其談「人的先天純潔本性」,便是吾輩亦得以成為聖人的基礎要素。而人之所以無法成為聖人,是因為被後天的情欲所干擾、浸染、扭曲,甚至破壞,使先天即具備的善性,無法得到擴充並蓬勃地發展。為了恢復我們先天純潔的善良本性,勢必得先去除情欲,故稱「去情復性」。李翱的心性論,對後來北宋,甚至到南宋的理學,都有很大的影響。首先,他將「性、情」兩分,認為性為善,情為惡,性是天授故為善,而惡之出現,是因被「情」所矇蔽。這樣的說法,啟迪了宋代理學家對「天命∕氣質之性」的區別,也就是之後所謂「天理∕人欲」之辨的根源之一。第二是「弗慮弗思,情則不生」中,「正思」的修養方法,這對北宋程顥、程頤所提工夫論中「主敬」的觀點,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。甚至,可視其為南宋朱熹與張拭爭論「中和」的「未發」、「已發」這一論題的前導。再者,因李翱特別重視〈中庸〉,視「性命之學」為孔、孟思想的精華,因此也可以說,李翱開啟了宋儒們重視〈中庸〉的風氣,對於儒學傳播的貢獻,一點也不容小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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